大專校院良好的選才制度,依國內外的文獻分析,歸納彙整不外以下幾項重要的規準:機會公平均等、機制公正公開、彰顯社會正義、避免城鄉差距、減少文化落差、方式明白易懂、多元入學管道、參採多元資料、兼顧特殊才能性向、學校招生自主、導引教學正常化、反應學習成就、深化學習態度、強化學習動機,要讓每個學生都能適性、適才、適所進入學校,開展生涯、適性揚才。台灣傳統的大學聯考,採統一考試、統一分發,省時、省力、方便,且其表象的公平,普受到社會大眾的肯定,尤其它對促進社會階層的良性流動更有貢獻。但是,傳統的聯招將所有的教學與學習,化約為一切只為考試、一切只為升學,衍生了考試引導教學、考科決定課程的宰制,嚴重悖離教育目標,誤導學生追求制式答案、僵化思考、窄化學習的不當態度,忽略技能、情意、態度與素養的學習、多元智能的開展、全人教育的涵泳。傳統聯招單元智能的評量、單一管道的招生,學生多依成績排行填選志願,輕忽性向與能力的評估、職涯與生涯發展的省思,這些升學主義的迷失,引發大家對升學制度的論議與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