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運銷是把農產品或食品從產地運送到消費地,甚至到消費者手中的一系列活動;而經由此活動可以創造產品之「形式」效用、「地域」效用和「占有」效用,所以農產運銷業務,是農民原始生產(Primary Production)的延伸,是屬於次級生產事業(Secondary Production)。台灣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1945)以前,仍屬於傳統農業時期,當時的農業生產大多以農家自給自足為主,即使有少量剩餘(marketable surplus),也就在當地賣給商販或其他消費者,甚少有運至遠距離銷售的情形,所以很少有商業性的運銷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