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從88年十月十五日起在東區(臺東市康樂國小)、北區(臺北市百齡高中)、中區(臺中師院實小)及南區(高雄市英明國中)分別召開有關「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工員額編制標準修正草案」(以下簡稱「編制標準修正草案」)的公聽會,這四場公聽會主要係針對國民教育法及施行細則增修條文公布後,所做的一個有關「國民教育階段學校班級編制與教職員工員額編制標準」的修正,其所據以修正的理由是為了因應世界改革趨勢、注重國中小學勞逸均衡、力行專職分工提升 教學成效、樹立專業自主提升教師形象與適時修法因應社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