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孩子都應該有就醫、就學及就養的權利,但是並不是每個孩子都有福能享受到這三種權利。二○○二年冬天,北區慈濟志工發現了一個社會邊緣的孩子,這個超級胖小孩只有六歲,不太會走路,經年赤裸,身體發出異味,在志工二年多來關懷與照顧下,終於獲得家屬的首肯,在二○○四年底,讓他前來慈濟醫院就醫減重。這個孩子叫阿興,在慈濟醫院七十天的「調教」下出院,他從一百零五公斤減重到八十九公斤,他從被推床送進來到健健康康的走著出去,他從喜歡全身赤裸到學會穿著,他從只會學貓狗叫、只會說三字經,到會合掌說感恩……。雖然在他住院的這些日子裡,慈濟醫院沒能讓這個中度智障的孩子脫胎換骨,但卻讓他享有了應有的就醫權利,以及過去所不足的親情與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