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國家公權力往往以保護人權為名,不斷擴大對人民生活的介入;而人民亦立於自身生命、安全與幸福的考量,主動積極要求國家提供各種保護。人權與保護牽絲扳藤,彷彿處於一種不能切割的共生關係。在憲法學上,此一現象十分嚴重,實有加以正視的必要。本論文針對該議題,分成「人權與保護的相生相剋」、「安全網下的隱憂」及「人權擴張論的省思」三部分,依序探討之。首先,近代立憲主義重視個人與國家的關係,將人權定性為個人對國家的防禦權,有其不可抹滅的價值與意義。惟人權有賴國家保護,也是無可否認的事實。人權與保護自始相生相剋,必須保持平衡,方不至於使人權淪為空談,或讓保護變成國家權力入侵私人生活領域的藉口。以「強者」的個人圖像為理念,而正視「弱者」的現實,在維護個人尊嚴的前提下,盡量尊重個人的自立與自律,或許是維持平衡的不二法門。其次,現代國家「安全網」的建構,表面上可以滿足人民對「安全」的需求,實際上卻有形成父權式監護主義之虞。極端情形,資訊化社會將變成「監視化社會」,「福利國家」將淪為「管理國家」,而產生「現代集中營J現象。至此地步,豈有人權與個人尊嚴可言?因此,強調個人的主體性,防止從自由逃向保護,避免人權在密不透風的安全保護下窒息,殊屬必要。最後,憲法學的人權擴張論本意係為強化人權保障,不過內容存有諸多問題。特別是國家基本權保護義務論過度偏離防禦權的人權論,使人權受國家權力不當介入的疑慮大增。至於人權規定在私人間的效力問題,間接適用說固然尚有疑點,但瑕不掩瑜,仍是較為可行的學說理論。總之,人權問題十分微妙、複雜,任何人權擴張論皆須面對學理與現實的檢驗,不能一廂情願。強調國家對人權的保護義務時,同樣必須考慮其主張可能引起的副作用,不應好高驚遠,徒滋紛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