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熱錢大爆發,湧向預售屋市場,預約轉單、秒殺案件頻傳。如8月臺中東區1預售案創下一日預訂完銷,這還不是特例,有投機客嗅到商機,在網路群組傳出要以新臺幣(下同)10~20萬元轉讓紅單,讓銷售業務坦言:「好久沒看過如此瘋狂熱潮,7~8年前炒紅單現象竟回來了,令人匪夷所思。」房地產的買賣交易可以分為「預售屋」及「成屋」的交易型態,因房屋交易市場熱絡,不少投資人因投資房地產獲利,其中「預售屋」即是相當受到投資人青睞的投資標的。在臺灣依現行法律規定,建案只要取得「建造執照」就可以開始合法銷售,此時因為建案還沒有完工,所以建商販售給購屋者的是「權利」。購屋者買預售屋,需要等到建案取得「使用執照」,也就是完工後才能交屋。但是有不少投資人會在完工交屋前把「權利」賣給別人,這樣的行為合法,但社會普遍貼上「炒房」標籤,因此觀感不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