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十八年教育部首次公布中學課程標準開始,高級中學課程標準歷經多次修訂。早期高中教育,是以培養「菁英大學教育的預備教育」,但是民國八十八年新公布高級中學法,目標開始傾向於全民教育。現行高中課程標準於民國八十四年修正發布,八十八學年度開始實施,由於週休二目制度之實施,面臨學科數和上課時數過多、課程內涵未能適應學生個別差異、教材過於龐雜,與國中教育脫節、重複等檢討聲浪,加上九年一貫課程於九十一學年度在國中教育階段實施,為了使九十四年度入學高中的新生課程得以順利銜接,教育部於民國九十年四月成立「高中課程發展委員會」、「高中課程總綱修訂小組」等任務小組,積極著手進行高中課程之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