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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不動產市場的房價所得比(Price To Income Ratio)過高(已達13倍,並居全球第35名,參照表1),此表示家庭在購置住宅時負擔太重,常受批判,此項標準的制定(例如住宅的負擔不能超過家庭所得的30%(Henman and Jones, 2012)稍嫌武斷,值得斟酌,但我國的住宅自有率(Home ownership rate)在全球卻名列前茅,值得注意,而影響房價所得比甚多,除房價與所得外,另有房貸利率、房貸額度、住宅供給多寡等,本文認為尚深受不動產市場景氣迴圈(real estate cycles)左右,在景氣擴充時,房價所得比可能上升,若純由不動產市場角度觀之,房價高漲並非一無是處,因其對不同的民眾的影響程度不同,例如對自住者而言,房價上漲可獲得豐厚的資本利得,使得「使用者成本」(user cost)降低,但對承租者不利,不過我國的住宅自有率甚高,而對首購族而言,就要視其購屋時機而定,若在購屋前房價上漲,絕對有害,惟若在購屋後房價上漲,卻可降低「使用者成本」,減輕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