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獨立董事是推動健全公司治理的重要角色,藉由有效監督投機行為而減輕代理問題(Conyon and Peck, 1998;Luan & Tang, 2007;Walsh & Seward, 1990)。然而訴訟風險可能降低優秀獨立董事接任或留任的意願,尤其以台灣而言,由於近年來層出不窮的企業舞弊事件,使社會大眾對獨立董事之非議增加、主管機關亦欲對獨立董事加重法律責任。舉例而言,根據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之統計,截至2018年為止,因企業舞弊事件而被列為被告的獨立董事有31人,而無論結果如何,訴訟過程都不免損害獨立董事之聲譽,並使其承受精神上之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