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個人關於契約給付返還一系列研究成果的首發,目的在盤點我國可能適用於契約給付返還的制度,並透過比較法,說明多元的返還關係並非我國獨特現象,但此多元的契約返還關係若在返還範圍、危險負擔等方面,各行其道,產生內國法律體系價值判斷的衝突矛盾。如欲消弭因啟動的返還制度不同而生的差異,統一的契約返還關係之建立,為當務之急。在此目標設定下,個人將從法律史、比較法、法律釋義學等角度,探討契約解除之回復原狀關係及不當得利返還的法律效果,一方面提供我國解釋論與立法論討論的基礎,同時,勾勒出統一的契約返還關係的藍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