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019年4月16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5月1日由總統公布,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之,本次修法之目的,旨在配合法規鬆綁、提升專利審查效能,讓專利申請人有充分時間思考專利布局,延長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間以促進我國設計產業之發展。本次修法相關議題,智慧財產局自2017年起於北、中、南共計5場之業務座談會,對業界徵詢與蒐集相關意見及修法方向,經過盤點後,彙整成5大修法重點,啟動本次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修法程序,其間歷經2次修正公聽會以及法規修正預告之蒐集公眾意見,經修正後完成修正條文草案。本次修正通過之專利法條文共計17條,包括修正14條及增訂過渡條文3條,修法重點包括:擴大核准審定後分割之適用範圍及期限、舉發案件審查效能提升之配套措施、修正新型得申請更正案之期間及審查方式、設計專利權期間延長、解決專利檔案儲存空間不足之困擾,另外針對優先權復權事由與發明專利權舉發事由等實務上有疑義之規定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