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事訴訟法第368條第2項規定,證據保全,應適用有關調查證據方法之規定,故選項(A)正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368條第1項規定,「有滅失或礙難使用之虞,或經他造同意者,得向法院聲請保全;就確定事、物之現狀有法律上利益並有必要時,亦得聲請為鑑定、勘驗或保全書證。」故,因證據有滅失或礙難使用,或經他造同意者,向法院聲請證據保全,其所保全者以證據為限;又就確定事、物之現狀,聲請之證據保全者,應限於有法律上利益且有必要時;此外,就確定事、物之現狀,聲請之證據保全者,並不以證據有滅失或礙難使用為限,故選項(C)(D)正確、(B)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