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裁判時報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自認與爭點整理程序中不爭執協議──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07號民事判決
作者 姜世明
中文摘要
按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或對於法官整理協議之不爭執事項,於言詞辯論或準備程序積極而明確的表示沒有意見, 性質上應屬民事訴訟法第279條第1項所規定之自認, 除依同條第三項規定撤銷外,在辯論主義之範圍內有拘束法院之效力,應以該自認之事實作為裁判之基礎。上訴人主張系爭房屋未辦理交屋、驗收之事實,分別經被上訴人於第一審94年4月21日言詞辯論, 及於原審101年4月26日準備程序表示「沒有意見」,有各該筆錄足憑,則被上訴人就上訴人主張系爭房屋未辦理交屋、驗收乙節,應已自認。乃原審竟以上訴人未有收回使用執照及門鎖之舉動,臆認兩造合意交付系爭房屋,已完成工程合約書第八條之驗收、交屋手續,進而為上訴人不利之論斷,亦有判決不適用法規之違誤。
起訖頁 34-38
關鍵詞 自認爭點整理不爭執協議
刊名 裁判時報  
期數 201707 (61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07798362017070061005   複製DOI
QRCode
該期刊-上一篇 第三人請求撤銷行政契約──評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裁字第110號裁定
該期刊-下一篇 論偵查程序中犯罪利得扣押與強制執行程序金錢債權扣押收取之競合──從偵查審判實際案例出發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