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想防衛係指行為人誤認有正當防衛存在,客觀上卻不存在正當防衛情狀,本文以此問題為核心,探討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法律效果。學說與實務上對容許構成要件錯誤的處理爭議在於,行為人因為欠缺客觀阻卻違法事由而不能阻卻違法,但主觀上的法敵對意識又與一般的故意犯罪有明顯落差,此時應適用何種理論?本文認為,按現在學界通說理論架構,從行為人的責任範圍討論,乃較為可行之方向,其中又以限縮法律效果之責任理論較為可採,蓋行為人主觀上仍展現出法忠誠性,與禁止錯誤有間,另一方面,以故意犯論罪也有輕重失衡之虞。當回歸有責性層次後,先阻卻其故意責任,再討論有無過失,也較切合現今犯罪三階層理論架構之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