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之分離運動存在已久,但蘇格蘭民族黨長久以來係以向倫敦政府爭取「最大化權力下放」為主要訴求,並非主張自聯合王國完全分離而獨立,但經過一連串政治談判與妥協後,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正式舉行之蘇格蘭獨立公投,選票上只問一個簡單的問題:「蘇格蘭應否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而公投選項也只有是與否二種選擇,使得這個擁有三百年以上歷史,領土包含英格蘭、威爾斯、蘇格蘭及北愛爾蘭的聯合王國,面臨可能真正分裂之危機。蘇格蘭人民之公投最終以百分之五十五‧三比百分之四十四‧七之得票率決定續留英國,從國際法角度觀之,蘇格蘭倘若藉由公民投票自英國分離,將留下一連串的不確定性與爭議問題。就國際法角度而言,自二○一二年愛丁堡協定簽署以來,歷經將近二年時間的蘇格蘭獨立公投辯論,不僅讓英國與蘇格蘭人重新檢視雙方歷史上從一七○七年以來的關係,更讓世人見到國家內部以和平方式協商獨立之案例,對後世影響重大。本文擬探討以下問題:蘇格蘭與聯合王國在歷史上之法律地位為何?蘇格蘭獨立公投之法源依據及其在國際法上之定位為何?對國際法產生何種影響?國際法上關於民族自決等原則應否適用於蘇格蘭獨立公投?雖然二○一四年蘇格蘭公投選擇續留英國,但本次公投恐怕只是個開端,英國未來仍須面臨一連串重要公投(例如是否退出歐盟),國際法上能援引適用的原則不多,解決問題之法源依據,只能仰賴其國內政治協商與修法作為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