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者登記及公告制度源起於美國梅根法案,其要求執法機構對釋放後之性侵者執行「警局登記」與「社區公告」之處遇,本意是提高民眾社會防衛,卻引發了許多負面及其他非預期效應。台灣每在有重大性侵害案件發生時,效仿梅根法案的呼聲就會提高,但究竟何為適當之登記及公告制度,值得思量。本文以政策分析法,從梅根法案的源起談起,連結近10年發展趨勢、實證研究與台灣現行之登記及公告制度。對比之下可看出台灣的制度較為保守,但也未有如美國之負面影響。本文最後嘗試提出一個能增加社會防衛且減少社會敵意的較佳方案而提出公告各地之中高及高再犯危險之性侵者人數,並搭配嚴密之警察訪查與社區治療方案,以不背離該法案增加社會防衛之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