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全球排名第一的主要的專利訴訟法庭地 。實證研究資料顯示,美國專利訴訟案件多為跨國訴訟,而在這些跨國之專利訴訟中,台灣企業是美國跨國專利訴訟的常客,於2004年、2009年分別排名第2位、第4位 。同時資料也指出,2004年美國專利訴訟起訴案件中,涉及原告或被告一造為外國人的案件約有673件,兩造均為美國人約有2,099件,一造當事人為台灣人或台灣公司共有53件;2009年,一造為外國人的案件增加到776件,占所有專利起訴案件29.4%,涉及台灣當事人則有51件。顯示我國企業為美國跨國專利訴訟的常客,也是我國必須深入研究美國專利制度的運作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