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民國84年全民健康保險上路後,門、急、住院醫療費用申報診斷及處置,開始利用國際疾病分類代碼ICD-9-CM,民國105年起改用ICD-10-CM/PCS申報醫療費用;大多數醫院的門診疾病診斷由醫師自行點選國際疾病分類代碼,但住院病歷在病人出院後,由受訓過的專業疾病分類人員詳閱病歷後,編國際疾病分類的診斷和處置代碼來申報健保費用。中央健保署在有限的醫療經費之下,為控制龐大的醫療費用支出,於民國99年實施西醫基層醫療院所的Tw-DRG制度,醫療院所因應策略如下,例如實行臨床路徑並依據臨床診療指引照護病人、利用資訊系統在個案入院中立即判斷DRG落點、病歷書寫完整並提升品質、並加強醫院流程管理;政府未來將DRG第3-5階段上線,部份醫院已導入住院中ICD-10編碼,基於上述理由,本研究進行因應實施Tw-DRG,台灣醫療院所導入住院中ICD10-CM/PCS編碼現況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