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在具體判例中適用和解釋國際法的活動是一個展現多數法官司法價值、理念、傾向、哲學或邏輯的活動,並因此形成國際法院不同時期或能動或克制的司法政策。這在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中更能得到展現。國際法院2019年在“查戈斯群島案”中發表的關于當事國同意原則、習慣國際法的查明、自決權與殖民地領土完整之間的關係以及違反國際法的後果的諮詢意見展現了國際法院平衡能動與克制的高超司法藝術,說明當今國際法院具有較強的司法勇氣、責任和擔當及較為明顯的反殖民主義傾向,對弱小國家比較有利。我國應警惕個別鄰國可能仿照本案炮製和濫用國際司法機構的諮詢程序,還應警惕它們利用國際法上的自決權向我國已經與外國簽訂的解決領土問題的協定發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