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訴權已經被提升到了人權的層面,但訴權的權利屬性生成的內在邏輯並不清晰,這直接影響到在法治建設中對訴權的價值定位與制度設計。訴權的權利屬性乃是現代性思潮中主體性哲學的產物。主體性哲學所體現的主觀理性、個人主義、程序化思維等要素,為訴權的權利屬性塑造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基本的主體框架以及直接的程序技術,由此訴權的權利屬性得以形成,並成為現代法治的重要內容。然而,尋求正義乃是訴權貫穿于人類法治歷史之中的基本意蘊所在。作為公民的一種基本權利之訴權觀念,儘管成為當前訴權的主導性理念,但其在主權國家框架內所呈現出的人權與公民權之間的關係狀態,以及其個體理性偏離生態理性的價值取向,使得訴權的尋求正義之意蘊難以充分彰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