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的完整性、真確性與法律效力要經由護理人員醫事憑證IC卡完成電子簽章,才可確保。本單位高達96%的護理師曾有未於病歷完成後24小時內完成簽章之紀錄,於2011年1月至7月統計,電子簽章未於病歷完成後24小時內完成的不完整率以2011年7月最高達12.6%(完成率87.4%),相較護理部總平均值0.01%,明顯高出許多。經探討護理師未於病歷完成後24小時內完成電子簽章導因為;一、人員面:護理師無如期完成電子病歷簽章重要性認知、無下班前完成電子簽章習慣、小組長未落實稽核電子簽章;二、制度面:電子簽章規範不明確;三、設備面:電子簽章設備不足。改善方法:提升電子病歷簽章重要性認知、培養完整電子簽章行為、修訂規範與落實查核、增加電子簽章設備等,改善後護理師於病歷完成後24小時內完成電子簽章完成率,由87.4%提升至100%,提升單位護理師參與維護病人病歷資訊安全,保障病人就醫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