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檢察官的專業價值或核心工作?「檢察官」作為一個專門職業,與其他專門職業人員一樣,係由個別獨立執行業務之專業人員操作其所有的專業知識具體地運用於個案之中。然而,這些專業領域的知識有極大一部份是由個人無形的經驗所累積架構而成,也就是管理學上所謂「隱性知識」。長久以來,這些專業經驗往往只能透過檢察官間的口耳相傳以進行專業經驗的傳遞和累積。然而,這種屬人性極高的經驗在人與人之間傳遞的完整性和效率及品質卻是極其堪慮的。隨著轉型社會的劇烈變動、社會對於檢察官辦案工作品質的高度要求、犯罪型態的精緻化、偵查內容的高度複雜化,檢察官對於專業領域知識上的需求顯得更為急迫,過去透過日積月累傳遞經驗的方式,已經使檢察官在日漸龐大的工作負荷和社會高度期待下,顯得疲於奔命,而無法為社會輿論所接受。檢察官必須思索如何發揮知識經驗傳承的有效性,透過「知識編碼」、「知識流通」、乃至「知識創造」等知識管理途徑,建構學習型組織,並克服檢察官專業獨立性格的內在矛盾,逐步調整組織結構、組織文化,用專業贏得人民對檢察官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