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月旦法學雜誌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具保停押之抗告不適格問題—台灣高等法院九十四年度抗字第二八七、二九五、三一三、三六一號裁定評釋
作者 柯耀程
中文摘要
"自一九九七年羈押規定修正之後,雖然決定權限都落在法官之手,但因程序的區分,有偵查中之羈押與審判中羈押之分,而形成羈押的發動與決定有階段區分的情形,偵查中之羈押,其發動權限屬於檢察官,當檢察官未有羈押聲請時,法院雖有決定權,也不能恣意而為羈押之決定;惟當案件進入審判中,羈押的發動與決定,完全授權予法官,檢察官在現行規定中,並無干涉之權力,惟當法院對於從偵查中即已羈押的被告,本於職權之審核,而為具保停押之裁定時,檢察官是否具有抗告之權限?卻是困擾實務的問題,故而殊有檢討與釐清之必要。"
起訖頁 214-227
關鍵詞 羈押停止羈押具保抗告處分權檢察官強制處分偵察中分權關係具保停押救濟抗告權人適格實質審查台灣高等法院94年度抗字第287號裁定台灣高等法院94年度抗字第295號裁定台灣高等法院94年度抗字第313號裁定台灣高等法院94年度抗字361號裁定
刊名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0510 (125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論保證人預先拋棄權利之效力—評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台上字第一三六八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非訟事件法修正後程序保障之新課題—以擔保物拍賣及本票執行事件之非訟化審理與訴訟化審理為中心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