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評鑑於用藥安全章節明確規範「確實執行病人用藥教育」藥師應提供病人用藥指導,且視病人情況修正病人不當用藥行為,必要時應做用續追蹤評估,統計分析及檢討改進措施等。在國內忙碌的醫療環境下,根據統計分析醫院藥師交付藥品及提供諮詢服務時間,每位病人平均花費時間僅為35秒鐘,目前平均門診每位病人用藥筆數為3至4筆,慢性處方或老年病人用藥平均高達6筆,與實測充分完成說明義務平均約需2分22秒相差甚大,因此各醫院另規劃藥物諮詢室或諮詢櫃檯,對於需要特別衛教者如多重疾病、多重用藥、特殊用藥者民眾可以主動至諮詢櫃檯由專責藥師個別衛教。但是對於認知較不足或無此警覺性病人,則無法主動尋求此服務,因此可能造成用藥不正確或順從性不佳情況發生,最後無法獲得有效醫療,鑑於有些病人需要專業醫療人員判斷有此需求並提供完整性之用藥指導,因此本院與醫療團隊合作,共同擬訂門診醫療人員照會藥師執行個別化用藥指導作業流程及建構資訊化作業平台,以多元管道提供全面之用藥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