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二十一屆締約方大會(COP21)已於2015年年底在巴黎閉幕,此次會議成敗與否關係著全球能否團結對抗人類嚴重的存亡危機,亦即全球氣候變遷所可能帶來災難性的衝擊。在全球引頸企盼下,COP21終於通過了對所有締約國皆具有某種程度法律約束力的「巴黎協議」。巴黎協議係基於2011年在南非德班COP17大會所建立的「德班加強行動平台」下數年來的工作成果,也是各國經年累月利害權衡折衝之下的產物。無疑地,此次能達成第一個真正的屬於全球約200多個國家一致性同意的氣候協議,使富國和窮國都能承諾致力抑制不斷增加的溫室氣體排放,並設定廣泛長期目標,要在本世紀達成淨零排放的碳中立平衡目標,主辦國法國夙夜匪懈矢勤矢勇地克盡職責居功厥偉,其斡旋與調處能力的表現幾乎贏得所有會員國的一致讚賞,在傾聽所有與會國的意見後細心草擬條文,妥善化解所有疑慮,最終並促成協議無異議通過。美、中與印度三國領袖也扮演著催化激勵的要角,過去在全球氣候協議談判中經常扮演絆腳巨石阻礙氣候協議進展的這三個國家,在此次峰會中也堅定承諾減排,而無力抵抗氣候衝擊的小島嶼國家,尤其是馬紹爾群島共和國代表的懇切陳述,更意外成為峰會關鍵而開花結果,促使各國終於同意訂定了更具雄心的長期氣候減緩地球升溫不超過攝氏1.5度的理想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