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從黃宗羲對羅整菴「豈理氣是理氣,心性是心性,二者分,天人遂不可相通乎」的質疑出發,分別來看整菴理氣論、心性論的意義,以及整菴是否能回應「天人相通」的問題?就前者來說,筆者以為對於整菴的理氣心性論,可分別從「分」、「合」兩個角度來理解,故其理氣心性論仍可說有一致之處。只是更值得注意的問題在於,即使理氣心性說法一致,未必表示天人一定相通。針對此點,筆者於第三小節藉著「理一分殊」來看整菴天人相通之說,因為整菴不肯定「心即理」,乃以「理一分殊」作為天人相通的根據,但其「理一分殊」只是一種形式地說,缺乏實證性,因此黃宗羲的質疑仍是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