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蒂文斯的詩中要想找出道德相關主題,猶如批評他未曾寫過道德詩一般,似乎有些荒謬。他的詩探討的主要是認識論範疇中主客體關係,而非道德範疇中互主性(intersubjective)關係。據我所知,迄今未曾有過任何道德規範或法則,要求詩人必須闡述道德。也或許暝暝中正有如此一條法則,只是我們不知道罷了?無論如何,既然藍崔西亞(Frank Lentricchia)都能信誓旦旦地在史蒂文斯作品中,找到泛政治議題。那麼,若說他詩中充滿了他早期一首名為〈何以為生,所為何事〉('How to Live. What to Do')詩作的課題,應該也不為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