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雄市政府將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大同院區以ROT(更新-營運-移轉)委託民間經營,由高醫體系正式進駐,除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服務範圍之延伸外,更依據服務區域年齡層別及需求分析,提供深入社區且更適合民眾的醫療需求(圖1)。大同醫院訂有組織章程共35條,且依據高雄醫學大學組織規程第14條規定訂定之,設定清楚醫院組織架構,組織架構分行政、醫事及臨床3大部門:臨床部門(23科、3室、3中心)、醫事部門(2部、1科、2室)與行政部門(8室、3中心),另設置35個委員會。本院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優質健康照護,善盡高醫體系社區醫療教學責任,並結合社區需求發展特色醫療研究,致力於追求優質的醫療環境,創造富有創造力與安全的友善職場。因此,本院除嚴格遵守國內勞動法令及人權規範,並積極建構工作、家庭與健康的優質職場環境,招募適才的專業人員,並培育員工成長與學習的機會與管道,不僅強化醫院專業能力與滿足營運需求,同時也為在地帶來許多的就業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