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急救責任醫院需辦理的緊急醫療業務,第一項即為『全天候提供緊急傷病患醫療照護』,故急救責任醫院必須在大地震後仍能執行緊急醫療工作。為能即時掌握、識別大地震時這些醫療重要設施的地震風險,本研究以建置急救責任醫院之地震風險評估系統為目標。現已完成急救責任醫院之地震暴險資訊展示介面,展示系統的即時地震事件資訊整合了台灣大學吳逸民教授開發之P-alert測站、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之地震測站、以及氣象局地震速報站等即時地震動資訊。醫院暴險設施係根據衛生福利部對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標準,區分為一般級、中度級、和重度級等三類急救責任醫院。目前已蒐集彙整105年評定的急救責任醫院名單,並將醫院資訊展示於本系統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