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以下簡稱CEDAW)。儘管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無法直接參與聯合國的人權公約審查機制,但透過將CEDAW國內法化??《CEDAW施行法》在2011年於立法院三讀通過,2012年正式施行,時至今日,台灣先後已進行過3次的CEDAW國家報告與國際專家審查。最近一次是2018年7月16日至20日舉辦的第3次CEDAW國家報告國際專家審查暨發表會議,獲邀來台進行審查的5位國際專家,針對台灣的CEDAW第3次國家報告,提出了73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