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些日子裡,教師法的修正成為了爭議浮上檯面。其中「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的相關修定」就身處於爭議的漩渦中心。當然,不適任的教師必須退出校園。這不單只是某幾個家長、教改團體的想法,而是社會普遍的共識。即便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簡稱全教總)等相關團體對這次的教師法修正抱持反對態度,也應該對於「校園中的不適任教師必須設法處理」這個想法有著深切的認同吧。只是,這個所謂「校園中的不適任教師」一般由誰處理呢?全教總在他們的新聞稿中提到:「以過去許多登上媒體的個案來看,絕大多數是連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都未啟動,根本談不上進入教評會審理,所以問題的癥結點在於校長是否願意啟動處理程序,以及處理程序是否完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