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自民國80年代開始興建焚化爐,國內垃圾處理改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並陸續在台灣興建了24座焚化廠,營運至今,部分焚化廠使用已超過20年,民國106年6月環保署發布多元垃圾處理計畫,時程自106年持續到111年,中央與地方將投入逾150億預算,對11座焚化廠進行升級,盼至少再延役15年,期使每年增加26萬公噸的垃圾焚化處理量。目前已有台北市木柵、新北市新店、樹林廠等正進行整建,但推出的整建方案仍是原廠整修,既無降低污染,也未增加發電,並無新意。從台灣焚化廠發展脈絡來看,台北市內湖、木柵及台中市文山焚化廠屬於第一代焚化廠,當初引進日本傳統焚化爐設備,並使用低溫低壓鍋爐(蒸氣條件280°C及25bar),發電效率約為10%~12%,其後興建的焚化廠引進歐洲技術,採用中溫中壓(蒸氣條件400°C及40bar),發電效率約在15%~22%,為第二代焚化廠,環保署後續興建的焚化廠都引用此規格。近幾年來,歐美已突破鍋爐熱腐蝕問題,可以將鍋爐蒸氣條件提升至高溫高壓(蒸氣條件450°C及64 bar),發電效率提升至25%~28%,是第三代焚化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