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2018年1月1日起新增李斯特菌症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雖然李斯特菌症在國際上的發生率低,估計每年每百萬人僅0.1至10個案例,但卻曾造成多起大規模疫情,因此將這疾病列為法定傳染病,以監測並防治。李斯特菌是一種兼性厭氧(facultati veanaerobe)、有鞭毛的革蘭氏陽性桿菌,通常存在於土壤、水或腐爛的蔬菜。這細菌對環境的適應力強,可以生長於攝氏3-45度的環境,雖然最佳生長溫度為攝氏30-37度。造成人類疾病的李斯特菌為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李斯特菌在免疫正常的人,通常造成非侵襲性疾病,腸胃炎合併發燒。在食用到遭大量李斯特菌污染的食物後,病人通常在6小時至10天後發病,可能出現發燒、水瀉、噁心、嘔吐、頭痛、肌肉或關節疼痛等症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