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益訴訟的訴訟實施權在2017年實現了多元化配置,修訂之後的《民事訴訟法》賦予了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職權。騰格裡沙漠環境污染、消費者協會請求懲罰性損害賠償等影響性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2017年得到了解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作為賠償權利人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本質上是以私法方式行使國家所有權權能的結果,其與民事公益訴訟制度在功能上存在交叉。2017年學界關於民事公益訴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專門領域的民事公益訴訟規則、民事公益訴訟的一般性程序問題、特定起訴主體的程序角色三大方面,研究高度關照既有的民事公益訴訟制度規則以及實踐,整體上以立法論或者建構論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