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二六年十月日本民法學界菁英在法務省積極參與下組成之「民法(債權法)改正檢討委員會」,全盤著手檢討民法典中與契約有關之部分,日本債權法改正之議題,即席捲日本民法學界。二九年四月該委員會公表之「債權法改正基本方針」雖僅為二九年十一月間正式啟動之立法審議之參考資料,但有鑑於法務省官員始終參與該委員會之運作,參與學者均為一時之選,其立法建議縱然未能全部被立法者接受而成為將來修正後之法律條文,但其改正方向及所揭示之原則及精神,對同處東亞之我國應有極高之參考價值。本文介紹該委員會組成及其運作,及日本債權法改正之理念及必要性。其中,除再法典化之思想,亦為我國債編修正之理由外,使日本債權法與契約法之國際動向相調和之改正理念,特別值得吾人注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