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臺中市顧名思義,就是位處臺灣中部之都會。其與其他五直轄市均為直轄行政院土地管轄的城市。由於現行臺中市係自2010年12月25日,始由臺中市與臺中縣經由合併組成的新生直轄市;其自然生態係有異於早先臺中市之純粹城市風貌,尚有土地面積遠大於早先臺中市的鄉村區域占居大多數的臺中縣所組成之新興城市。截至2017年10月,該市人口已越居臺灣的第二大城市,高達2,783,298人,僅次於新北市的3,985,698人;唯臺中市的土地面積2,214.8968人/km2,則略大於新北市的2,052.5667人/km2,以致臺中市人口密度1,256人/km2,仍小於新北市的1,941人/km2。在東方國家而言,此種人口密度,係一種頗適合人民住居的宜居城市(the most livable c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