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政府為「拼經濟」,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約新臺幣捌仟玖佰億元。此項建設計畫係以「特別條例」規避公共債務法第五條對「每年度舉借債務額度」限制,以及「涉及非都市土地變更程序者,各級區域計畫主管機關於審查土地變更申請案時,得與水土保持、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就水土保持及環境影響評估『併行審查』之「便宜措施」。該計畫就發展國家建設言之,固然是一項積極性的經濟建設計畫;尤其是正值國內經濟不景氣,投資市場低迷之秋,該項多屬「硬體計畫」的建設,不僅容易刺激景氣復甦,而且對地方民眾的「政績宣導」,亦容易看到成效,這應是蔡政府所以推出計畫本旨之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