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變革下的中國司法不信任源於人理性的自我保護。從認知心理學角度切入,民眾延承的傳統認知基於對現代社會形態下顯現“陌生”與“信息”的新認知與安全顧慮而演變出現兩種背反的心理因子:“依附”與“懷疑”。在面對現代司法制度時,兩種心理因子相互作用,滋生出先驗的不信任者們,隨著孱弱的司法制度被破壞,其缺陷被認知傳遞,從先驗者到參與者再到普通民眾,基於安全的“認知平衡”與高效的人際傳播,司法的不信任隨之成型。不信任的傳染凸顯了人的認知理性,司法信任重塑應當以制度為保障,以規則立信,可預期可置信地在傳染源、傳染受體與傳染途徑以及民眾認識水平等方面予以修正與提高,並反射給民眾認知,恢復民眾對司法之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