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探究經濟刑法之目的,在於理論上得將個別經濟犯罪予以體系化,並架構經濟刑法上之理論而解明問題、探索經濟犯罪之制裁等。本文在方法上,藉由比較經濟刑法與普通刑法之個別規定,以探究經濟刑法是否存在與普通刑法不同之原則或理論。因此循經濟法規本身之制度原則,發掘出制度原則所產生之刑罰規定,而以證券交易法之重要立法原則公開原則作為出發點,並以因此產生之刑罰規定作為討論對象。本文除就證券交易法有關制度進行討論外,並與刑法相關規定內容進行比較。兩者規定之間,固然具有相當高之重疊性,但並不具有邏輯上之必然包含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