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土地問題研究季刊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大法官釋憲案與人民土地財產權保障之關聯
作者 鍾麗娜
中文摘要
憲法是規定國家基本組織與權限,人民權利與義務及基本國策等重要事項之根本大法。國父孫中山先生在「民權主義第六講」中曾說「憲法者國家之構成法,亦即人民權利之保障書也」,而憲法之核心則在於基本人權之保障。概以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而財產權、平等權與自由權三種基本權,自法國大革命以來,並稱三大古典人權。所謂財產權應受保障之意義,即人民以合法方式取得具有經濟價值之財產,無論係有形、無形之財產均應受國家保障,不容他人任意侵害而無端減少,任何人民財產之減少或被剝奪時,亦須有法律依據,且該法律應不能牴觸憲法或憲法上原理原則,始為正當(法務部,2004:743)。而財產之保障可產生二種效果,一為制度性保障,一為個別性保障。所謂制度性保障係指國家立法者,在立法規範人民財產制度時,應注意保障人民私有財產制度;而個別性保障則為立法者應立法防止國家非法侵害人民財產權(陳新民,2000:281-283)。然長期以來,體制下人民之財產權則不乏被剝削侵奪,而其最終極的救濟之道則為聲請「釋憲」。
起訖頁 50-68
刊名 土地問題研究季刊  
期數 201709 (63期)
出版單位 中國地政研究所、土地改革紀念館
該期刊-上一篇 不動產市場泡沫化的各種指標
該期刊-下一篇 人口結構變遷對房地產市場之影響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