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無薪休假」乃雇主為因應突然且激烈之景氣變化所採取的勞務管理措施,對勞工而言,其雖有延後或迴避解僱之正面效益,卻也有會對勞工之經濟生活帶來相當衝擊之負面影響。因我國現行勞動法令欠缺對無薪休假之規範,故而只能由主管機關以行政解釋或命令來因應,惟勞委會之意見並非完全合乎法理,故有檢討之必要。本文除就行政意見為檢討外,並提出適法無薪休假必須有勞資合意、勞保及勞退均應依原領工資,以減輕對勞工之不利益等見解。至於立法論部分,本文認為要根本解決無薪休假相關問題,勞保條例、勞退條例及勞基法均有及早修正之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