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前陣子媒體有則「指定醫師遇非值班接生最少收六千!?」的報導,引發各界關切與討論。依據新聞報導中,醫院對於加收費用的說法是,是否指定醫師接生,尊重產婦意願,但若在非值班時間,產婦則須自付該名醫師出勤加班費。醫院兩年前就參考其他醫院收費方式,訂出在小夜(下午5點30分至半夜12點)需額外支付6,000元,大夜(半夜12點至早上8點)1,0000元,這項收費標準會在產婦產檢時告知。醫改會針對此案,特別正式發公文向衛福部及新北市衛生局查證詢問後得知,該醫院向民眾加收醫師非值班時間出勤的指定醫師接生費用,並未先報請衛生局核定,衛生局也沒有核定該項費用,已涉及違反醫療法第22條第2項「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規定,衛生局將依法對醫院進行處罰(依據新北市衛生局106年12月22日新北衛醫字第1062505910號函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