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來,政府公告的手術/麻醉同意書版本,都沒有與時俱進修訂改版過,早已不敷醫療實務需求。因此,衛福部在106年2月9日以衛部醫字第1061660726號提出手術及麻醉同意書的修正草案(1060209衛部醫字第1061660726號-附件.docx),收集各方建議後並訂於106年6月20日要開會研商。其中,有項各方意見最分歧的項目,就是該不該規定要在同意書上,清楚寫明醫師的專科別與專科證書字號。我們特別整理各方意見,讓大家來評評理。依據衛福部提出的改版草案,建議於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上的醫師簽名欄,增列「醫師專科別」欄位,以供病方確知醫師專科別。醫改會也十分支持這做法,並建議除了增列專科別外,也請醫師提供專科證書字號以利查證。此外,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議,增列之醫師專科別欄位,明確限定為「部定」專科,以免衍生誤解。台中榮總也建議,「醫師專科別」應列於手術負責醫師簽名欄位上方;我們認為這些都是很棒的改革建議。但有些團體則提出反對意見,這些團體的說詞我們彙整如下表,不知大家看完能否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