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台灣立法院此次修正稅捐稽徵法增訂納稅人權利保護專章,值得讚揚。期待將來有關機關共同推動納稅人權利保護相關法制或措施,以加強納稅人權利之保護。以往財政部解釋令函以及行政法院判決較為著重在租稅實體法的概念解釋適用,而難免忽略憲法上租稅人權之保障如何落實在稅法問題之解決上中,以致於部分解釋令函及裁判無法體現租稅正義之實現,未來稅法學界與實務界人士應共同致力於租稅人權之實現。租稅人權之保障目標,在於「營造良善的稅捐法治環境,開創人民生存發展契機。」共創徵納雙方及利害關係人三方均贏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