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媒體報導,有一位因車禍脊椎受損男子,長期受極度的神經疼痛困擾,後來在某醫院接受長期使用嗎啡治療,大幅減少疼痛,因而改善其生活品質;這位男子係屬於「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行政院衛生署為照顧這類病人,改善其生活品質,已訂定「醫師為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長期處方成癮性麻醉藥品注意事項」;所謂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係指使用其他藥物或治療仍無法緩解其慢性疼痛,必須使用麻醉藥品止痛之病人及燒燙傷、重大創傷等需住院反覆進行外科手術修復之病人,醫師可以依該注意事項,長期處方使用麻醉藥品止痛,讓這類病人不再受疼痛的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