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CCRI的違約定義,滬深二市在2014年計有14家上市公司涉及違約事件(如表一所列);違約率0.59%,較前2年為高(前2年各0.24%、0.17%)。對我們來說,較意外的是,有兩個失誤案例(出事前1年仍被歸在中度風險區間):以致CCRI數量模式之區別力指標ROC陡降,由0.95左右,降至0.87。由於此二案例:內蒙發展(000611)及江泉實業(600212)均屬推定違約。依慣例,無特定情事,難以檢討。不過,江泉實業(600212)的會計師之所以出具「繼續經營假設有疑慮」之修正式標準意見,主因受到控股股東停工之波及、致生流動性危機。一般這類狀況,多可歸因於對控股股東過度依賴;但此案之發生(江泉實業控股股東遭整治關廠停工),「禍首」是2015年新上路的環保法。換言之,這可能不是特例、而是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