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律師是蘇格蘭法律職業的中堅,相當於英格蘭出庭律師,是通向法律職業頂層--法官和王室檢察官的必經之路。它隨著16世紀羅馬法化的最高民事法院的設立而誕生,並由此逐漸形成與事務律師的分野,其准入強調學術資歷,19世紀末由於英格蘭的影響又設立王室律師這一資深高級律師階層。因為高級律師的形成與繼受羅馬法密切相關,所以其:一是重視人文與學術,不僅對法學,而且對其他學術和整個社會文化均有巨大貢獻;二是以大學為培養基地,反之也關心促進大學及其法律教育的發展。高級律師的職業地位近於英美法系,但思想觀念同於大陸法系,具有混合的特點,結合兩大法系優勢的高級律師是蘇格蘭法律家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