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中小仲裁機構的生存邏輯及其可能前景對於把握我國仲裁機構的整體現狀和發展趨勢,正確制定仲裁機構改革方案或妥善修改仲裁法都具有重要意義。對兩個中小仲裁機構進行實證考察的結果表明:此類機構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種種困難主要是由於先天條件不足造成的;機構設立時是否嚴格遵守國務院發佈的《重新組建仲裁機構方案》不僅直接影響到其成立後的生存狀況,還制約著後來的變革可能;在涉及利益調整的仲裁機構變遷中往往有外力起作用,而在借助外力影響機構變革的過程中,相關操作人員往往採取一種 利益最大化的務實路線。從長遠看,中小仲裁機構不僅需要面對削減行政色彩意義上的轉型問題,更重要的是要正視可能需要走非典型化乃至非仲裁化的發展道路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