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將我國國有企業區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兩類,要求建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淡馬錫模式中國化成為既定事實。淡馬錫經驗的核心在於其完善的董事會制度,其董事會從立法模式、運營理念、機構組成與職權劃分、監督機制、政企關係和人才機制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我國商業類國有公司董事會制度在立法模式、運營理念、獨立性、職權機制和人才機制等方面都存在缺陷。我國應當充分研究和借鑒其董事會制度成功的關鍵經驗,構建本土化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從法律體系和制度體系上完善我國商業類國有公司董事會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