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成立70年來,遇到了越來越多的科學與技術事實密集型的爭端。國際法院在解決此類爭端的過程中,面臨著“兩難的處境”案件事實日趨複雜,法律以外的專業程度逐漸提高,但國際法院卻在指定專家以協助認定事實的規則面前表現得極度謹慎,躊躇不前。國際法院當前對於指定專家的運用,以及處理法律與科學關係的方法,均不是令人滿意的,存在巨大的改進空間。國際法院必須要直面這些挑戰,並應更積極地探索指定專家制度的相關規定與實踐,完善指定專家的相關程序,合理運用指定專家意見,以形成解決此類科學證據公開、公平且合理的處理方式,這將有助於提升最終判決的滿意度,樹立起國際法院的司法權威。 |